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
二、办理依据:
《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云府办〔2018〕95号)
《广州市白云区龙头骨干企业培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府办〔2018〕91号)
三、办理对象: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
四、办理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和纳税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各级知识产权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申报企业为质押专利的出质人,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于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3.专利权属明确、有效,法律状态稳定,无专利权属、侵权等纠纷;
4.企业若同时满足我区同类型资金奖励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申报获得奖励补贴。
五、资助标准:
对2018年度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实施补贴:
(1)按实际支付的评估费的50%给予补贴(每企事业单位限最高补贴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2)并按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每企事业单位限最高补贴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六、收件资料:
1.《广州市白云区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
5.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凭证及还款凭证、贷款付息凭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8.龙头骨干企业需提供经区认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七、办理程序:
1.申报通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发出补贴申报通知;
2.受理申报:申报补贴企事业单位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申报时限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
3.组织审核:受理部门现场核对原件并进行初步审查和录入统计,初审合格的,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复核;
4.研究审批:提出拟补贴名单及金额,并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5.结果公示: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确认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资金划拨: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补贴资金。
八、办理部门: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远景路棠景南街21号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204房(邻近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地铁“飞翔公园”站)